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贵州三都县一学校超市销售不合格凤爪被处罚 于6月22日发布了召回公告!

贵州三都县一学校超市销售不合格凤爪被处罚 于6月22日发布了召回公告

时间:2025-05-12 12:10:20 来源:悦享工坊 作者:综合 阅读:379次

中国消费者报贵阳讯(记者刘文新)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高平凤凰实验学校超市销售的贵州格凤野山椒凤爪(熟肉制品),菌落总数不合格,都县近日被黔南州市场监管局罚款5000元。学校销售

5月11日,超市处罚该学校以每件240元的不合价格,从都匀市盛大食品商贸公司购进1件(40袋)由兴义市叁只猴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爪被野山椒凤爪,再以9元/袋的贵州格凤价格在学校超市内零售。5月18日,都县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以9元/袋的学校销售价格,从该学校超市购买了10袋上述产品用于抽检,超市处罚结果显示上述产品的不合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爪被

6月21日,贵州格凤黔南州市场监管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中领到这份《检验报告》,都县第二天即对该学校超市进行检查,学校销售未发现抽检涉及的上述产品。经查,截至6月22日,该学校超市购进的上述批次的产品已销售完毕(含抽样购买10袋),货值金额为360元,违法所得为120元。

该学校超市在购进上述批次的产品时,查验了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索取了进货票据,查验索取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非上述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同时,该学校超市在知晓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后,于6月22日发布了召回公告,但截至调查终止前,未能召回上述不合格食品。

黔南州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学校超市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其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在购进上述产品时查验了供货商的相关资质,如实记录了上述产品的相关信息,并保存了相关凭证,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黔南州市场监管局对该学校超市处以5000元罚款,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责任编辑:47

(责任编辑:热点)

相关内容
  • 六安市23家基层医卫机构获国家级通报表扬
  • 安徽集中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303吨
  • 上海:打造静安寺商圈放心消费新地标
  • 吉林长春:开展推进社区满意度提升调研活动
  • 六安:智慧充电端口方便绿色出行
  • 陕西府谷:“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联动开展药品与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 陕西陇县:发挥网格监管优势 夯实药店防疫责任
  • 天津市河东区组织开展民生商品价格专项检查
推荐内容
  • 信贷审批流程由数天压缩至分钟级,人工智能驱动银行业数字化转型
  • 睇龙船,尝清远农产品,中国龙舟公开赛(广东清远站)精彩又有趣
  • 先正达英国研制出含氟唑菌酰羟胺的新型杀菌剂,可使小麦增产1吨以上
  • 浙江杭州公布一批消费投诉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
  • 珲春:按下项目建设“加速键” 奏响高质量发展“奋进曲”
  • 募捐超25万元!广东省林业局认捐三棵古树